“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现在开庭……”
这一幕不是发生在庄严的法庭,而是来自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的蓝厅。3月12日下午,13名来自七(1)和七(2)班的学生组成的模拟法庭正式上演,天宁区司法局、天宁区合心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天宁区新媒体普法协会、新北区灯塔萌法律志愿服务中心等共同参与了本次活动。
本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根据真实的案例改编,“被告人”为一名初中学生,他与母亲相依为命,由于母亲疏于教育,加上“被告人”交友不慎,最终因涉嫌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失足成千古恨,“被告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付出了沉痛的代价。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被告人……同学们透过不同角色,亲自演绎庭审过程,感受法律的威严。
最后,赵敏慧副校长对参与活动的家长朋友表示感谢,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她强调培养青少年浓厚的法治意识是新形势下教育的重中之重,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体验,对法庭审理案件的程序有了基本的了解,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进一步认识,她希望同学们领会法律精神,坚定法治信仰,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公民。
(文/沈茜)
学生感悟:
活动结束后,审判长的一句话烙在我的心上:“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此次模拟法庭的书记员,我看到了被告人留下忏悔的泪水,深深明白了一时贪念所要承受的代价,彻悟了法律法规的根本含义。“无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应提高道德修养,尽自己所能维护社会秩序,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七(1)李俊熙
这次模拟法庭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要学法、懂法,以案为镜,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执法人员,他们是在维护人民的利益! 一一七(1)管泓烨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案中被告人因家庭变故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应牢记社会核心主义价值观,平时多关心帮助同伴,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件事,做一个友爱同学、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共建和谐家园。 ——七(2)钱昕漪
“模拟法庭”虽然只是一次小的情景剧表演,但其中蕴含着对我们青少年的教诲: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无论是剧中的被告,还是审判长,都深情演绎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公正。让我们一起为了社会的安定和谐而努力,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七(2)何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