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2点,“现在开庭!”随着清脆法槌声的响起,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次庭审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旁听席上坐着来自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七(6)班的全体师生。
同学们坐在旁听席,怀着对法律的敬仰,带着严肃的心情全神贯注地观看高法官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审理的全过程。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条生命的离去,法律绝不偏袒一人,也绝不亏待一人。“‘零距离”接触庭审现场这还是头一次呢!通过旁听该案庭审,大家直观地了解到了交通肇事罪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危害。大家纷纷表示:以后行走或开车时会更加注意安全,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做一个文明、守法的道路交通参与者。
当同学们意犹未尽之时,汪丽英庭长作了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讲座。汪庭长通过浅显易懂、生动活泼的法律案例告诉同学们哪些是违法行为?哪些是犯罪行为?以及如何去预防犯罪?并以此向大家普及法律法规常识。
同学们对生活当中的法律问题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不时的回答问题、提出困惑。整场讲座增长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增强了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真刀真枪学法律”,走进庭审现场的形式进行法治教育,让更多的同学去关注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治公民。
(文/七(6)王昕慧、时天蔚 指导老师、图/徐峥)
走进法院,走进这个神圣,庄严的地方,有幸可以旁听一场案件审理,我们被深深地震撼了,思绪万千。法律超越一切,一切不得无法。每个同学心中都要深刻“法律”二字,时刻提醒自己,规规矩矩做人。 ——七(6)高婧怡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观摩,我深深的感受到法院的庄严与神圣。在法官的讲解下,让我把神秘面纱后的事物了解了清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开,公正,严明是法官的信条。我也第一次知道不管年纪大小,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七(6)钟韵孜
整个庭审历时半小时顺利结束,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第一次参加庭审感到受益匪浅,通过现场观看法庭调查、辩论等司法程序,加强了对法院审判的感性认识,同时让我们受到了一次生动深刻的法制教育。 ——七(6)王景勋